天天即时:擦边广告:谨防玩梗撞上法律的红线
当“幽他一默”的广告宣传,一不小心玩过了火,便撞上了法律的红线。
抖音博主推广视频截图
(资料图)
近日,湖南邵阳双清区鸾御烧仙草旗舰店因一句广告标语“你可以偷你男朋友的钱带我来这喝奶茶吗”,被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3万元。
自去年年末开业后,商家便将该广告标语制成指路牌形式立于店门口,俗不可耐却自视独特幽默,将其打造成为店铺的“引流”噱头。此外,该店还与“探店达人”开展宣传合作,在6位“探店达人”的视频中,这块广告牌均作为宣传亮点,其中3人直接将该广告词说出,造成了不好的社会影响。
监管部门的处罚,为当下市场中各商家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有权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但这并不意味着广告宣传可以没有底线、不受限地玩梗,制造博取眼球的“噱头”。
我国《广告法》规定,广告中不得出现“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情形。“你可以偷你男朋友的钱带我来这喝奶茶吗”一句中,不仅含有不当价值观引导,甚至“偷”这样赤裸裸违法的字眼都用上了,显然与良好社会风尚与公共秩序的构建背道而驰。另外,将广告牌制作成路牌形式立于门外,还涉嫌违反了《地名管理条例》中关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拆除、移动、涂改、遮挡、损毁地名标志”的规定。
顾名思义,广告的作用是“广而告之”。商业广告又以促进商品或服务的销售为终极目标指向,利用广告进行商业信息传播,影响消费者认知从而增加产品或服务的附加值。这种附加值,来自于品牌情感价值的建立、品牌个性的发展,也来自于企业形象的提高。因此,除准确表达商品或服务信息、引导消费外,广告也应注重良好品牌形象的塑造。
一味追求猎奇、玩梗和低俗的“噱头”,即使能暂时博取消费者的眼球,终究无法成为品牌的长久竞争力。“想你的风”曾经吹遍大江南北,如今也正被舆论反噬,何况踩到了法律红线的广告语。
无独有偶,近日,浙江温州的一家奶茶店因杯身、杯套所印的“你拿个杯”,被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因为在当地方言中,这句话含义低俗,为骂人粗话。从“偷男友钱喝奶茶”到“你拿个杯”,商家自视新奇幽默却玩过了火的引流宣传操作,无疑暴露出当下一些市场主体法治意识的淡薄。有关部门在调查和处罚之后,也有必要进行针对性的普法工作,提醒商家切莫以身试法。
无论售卖的是什么,无论如何追求创意创新,广告都不应偏离产品或服务本身。在营销越来越成为商家竞争利器的市场环境中,守住广告不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序良俗的底线,做到清爽不油腻,并积极追求体现社会责任和文明价值观,才是品牌行稳致远之道。
(原题为《擦边广告:谨防玩梗撞上法律的红线》作者 张艺馨 来源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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