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快讯 > > 正文

太龙股份(300650):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_全球看热讯

2023-04-25 11:10:39 来源:中财网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相关资料图)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龙股份”、“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太龙股份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商业银行产品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闲置自有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4、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决策程序

本事项须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后方可实施。

6、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理财产品均需经过严格筛选和风险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剧烈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时,将严格选择投资对象,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和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 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运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且此事项履行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监事会审议情况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及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公司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通过该项议案。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 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已制定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天风证券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张兴旺 何朝丹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标签:

x 广告
x 广告

Copyright ©  2015-2022 每日北京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12018864号-37   联系邮箱:291 323 6@qq.com